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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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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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CGJH-2021-0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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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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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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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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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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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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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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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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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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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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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如东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包含总体规划、种植业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渔业发展规划、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及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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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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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2021年8月底前印发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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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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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咨询或规划等相关内容;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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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至12,每天下午12至2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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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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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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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2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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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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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东县农业农村局660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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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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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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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东县农业农村局660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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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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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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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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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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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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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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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8112254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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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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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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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8112254549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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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张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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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0610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