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景观所保洁除杂市场化发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景观所保洁除杂市场化发包项目。
2.招标范围
滨海县师苑渠(景湖路-西湖路,含吉达广场、双灯小游园);滨海县体育公园;滨海县响坎河风光带;人民南路(丁字港桥-G204),人民北路(S327-瓯北路)、师苑渠西绿化水域的上述范围内的绿化带、风光带、人行道上各类花池、居住区外绿地、行道树等各类绿化、园路、广场、水域的保洁除杂。具体绿化除杂保洁考核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服务期限:服务开始时间以报价表内时间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项目地点:滨海县县城范围内。
5.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要求执行。
6.预算金额:约131万元。
特别说明:在“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21-2023年县城绿化保洁市场化发包项目”中已经中标的单位,本次不再接受其投标。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管理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组管理人员均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管理人员要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月-2021年6月或2020年12月-2021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项目管理人员,每天须接受甲方的考勤。评标时须提供每个包件项目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6月23日起
2.领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rggb9jU6HHFNMnQVgu1Cw
提取码:eyqo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9时00分00秒。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515310923@qq.com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层1705开标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后进行付款。付款方式实行月度考核,季度付款的方式。付款方式按照中标价除以合同签订总的服务时间(按月计算)的平均价格乘以3个月,扣除考核后的价款进行结算。
每月被考核扣除的价款,季度合并统计扣除的价款,以后不再支付(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开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不见面交易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即:招标文件的领取链接地点)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戴阳光 联系电话:0515-68112085
景观所联系人:滕友军 联系电话:1377012216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权联系电话:15950201008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十二、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