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注: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3月-2021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