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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30
详细内容:
星级评定:

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所属的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3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拟建道路全长约4.01km,规划红线宽度为4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方案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工程美旗站--水口站区间、水口站--大墩站区间一级地铁车站水口站在银桂路下方敷设,共线段长度约2.3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总投资约9.1071亿元,建安费约为77662.49万元。具体建设规模以招标人确定的实施方案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为¥2596100.00元,本项目招标内容: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提供概算咨询起至结算价审查备案完成为止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概算的造价咨询建议或意见;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

(3)计量支付、变更费用审核及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优化;

(4)结算审核;

(5)其他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备案手续,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价格信息询价、审核及控制,编制工程投资/工程款使用计划,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参与项目会议,人员驻场,进度款、变更审核,协助验收,纠纷鉴证,争议、索赔与反索赔、现场服务、配合报批报审的相关(编制或预审)服务、后续服务等一切与造价相关的服务内容等。

2.5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价审查备案完成之日止。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服务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造价咨询类企业)。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造价咨询类企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件加盖单位公章。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在该平台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件。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转账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须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①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②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

邮编:528300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57-2878997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5栋402-2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1800645

电子邮件:3643461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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