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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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州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恩施州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ESZ10212G-202101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四次
三、招标内容:恩施州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四、采购预算:338万元人民币,其中:
第二包:175万元整,最高限价:175万元整;
第四包:45万元整,最高限价:45万元整;
(投标人报价超出每包最高限价视为投标无效)
五、资金州级财政性资金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车辆销售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招标文件获取:
1、公告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6日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网员注册方式参见官网http://ggzy.enshi.gov.cn/办事指南中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http://ggzy.enshi.gov.cn/2019/0117/700435.shtml,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十、投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09时00分(注:08:30开始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十一、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03(金龙大道中段)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3月25日以前通知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2021年3月25日前传真至采购中心,同时发送至以下信箱:eszfcg@sina.com; 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或邮寄送达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8-8243800,封袋上注明“致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xxx公司对(采购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晓菲
联系电话:0718-8243800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人:恩施州公安局
联系人:刘剑锋
联系电话:18372595215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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