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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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四期项目-生产生活配套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1]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工程规模: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726179.15平方米,年产锂电池30GWh。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2023年08月10日
投资总额:1200000.00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次招标范围: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四期项目-生产生活配套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
(平方米)
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3204822106280001-BD-001
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四期项目-生产生活配套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210663.00
92000.00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3.2报名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8月16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本公告为: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8月16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1号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袁健
项目组组长:
徐月
电话:
15139938183
电话:
0519-82798174、138150003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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