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镇圩厍村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1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鹅湖镇圩厍村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圩厍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鹅湖镇圩厍村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鹅湖镇圩厍村
2.1.2 合同估算价:180.987800万元
2.1.3 工期: 30天
2.1.4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鹅湖镇圩厍村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持有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自2019/04/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04/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01/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圩厍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
联 系 人:虞青
电 话:0510-85755787
电子邮件:jsjjcw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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