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恒苍村支管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恒苍村支管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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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恒苍村支管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恒苍村支管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审[2020]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角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恒苍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污水支管DN200-HDPE双壁波纹管约5432m,接户管DN100-UPVC平壁实壁管约20416m,φ1000混凝土污水井约55座,φ700混凝土污水井约36座,φ450塑料检查井236座,φ315塑料检查井902座,以及沿线破除及恢复现状路面15127㎡,新建化粪池198座,排水沟修复630m,DN200管道包封共435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恒苍村支管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三级资质可承担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一管径<0.8米,属于小型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10039138.77[其中,暂列金额:¥51.3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47万元,招标代理费¥4.3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③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④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0日00:00:00至2021年7月21日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7月21日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22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796083,传真:0596-6796083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667020,传真:0596-2950888
联系人:小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佳路4号(角美动车站旁)
联系电话:0596-67702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7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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