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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金门路(枫桥路-西环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江苏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金门路(枫桥路-西环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1-06-28
详细内容:
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关于金门路(枫桥路-西环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磋商采购公告
2021-06-25










项目概况

金门路(枫桥路-西环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75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Y2021-C-002



项目名称:金门路(枫桥路-西环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壹元整(小写:1元 )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金门路(枫桥路~西环路)改造提升工程位于何山桥东堍,工程范围西起枫桥路,东至西环路,包括何山桥下环形通道。金门路改造长度约为405米,道路宽度40米;何山桥下环形通道改造长度约为550米,道路宽度6.511.5米。

项目的建设主要为提升金门路(枫桥路~西环路)的通行能力,满足姑苏区与高新区跨区交通提升,项目的实施对形成该区域城市道路路网升级,改善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区域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设计依据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CJJ 193-2012

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152-2010

4)《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 169-2012

5)《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2001

6)《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7)《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2006

8)《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

9)《城市桥梁工程设计规范》 CJJ 11-2011

10)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最新)。

3、设计范围及内容

1、设计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2、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附属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全部设计和相关服务。

4 设计目的和任务

1、设计项目所要达到的目的

构建区域城市道路路网,完善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区域投资环境。为区域地块提供良好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

2、设计单位应承担的任务

1)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内容符合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协助完成项目报审、招标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3)做好设计交底、施工配合工作。

4)根据建设单位安排,参与项目验收及资料存档工作。

5、 设计条件

现状及沿线自然地理概况,管线综合物探资料,道路规划情况等市政规划条件。

6设计原则及内容

设计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规划设计的系统性与前瞻性;

2)创意、创新与可行性;

3)美观与合理性;

4)充分体现“绿色、人文、健康”的设计理念;

5)经济性。

7、设计要求

1)对道路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专项论证;

2)了解和调查周边情况,明确道路的起始和终点的定位、道路的功能;

3)道路标准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对道路进行相应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等级、荷载、速度、高程、坐标、年限、抗震等标准;

4)结合实际情况对道路结构层进行设计;

5)根据当地情况及周边的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定桥梁形式;

6)对本区域的道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雨污水、附属设施等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提供科学的设计方案;

7)提供设计方案的估算;

8)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市政道路设计标准,充分表达设计理念设计构思空间组织并与周边道路、河流和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

7 设计服务要求

设计人应承担以下工作作为后续服务,主要工作有:

1)设计期间:及时做好与其他设计人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工作,及时做好与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其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2)施工和监理招标期间: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设计概算清单;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

3)工程实施期间:负责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

4)交、竣工验收:参加并配合工程交、竣工验收;

5)其他: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他事宜。

8 设计成果要求

文字说明、设计图纸、展板、电子文件等。

9 他:

设计周期:30日历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72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截止时间:202175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3.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五、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175 09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六、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175 09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175 09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2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联系方式:杨禹青/0512-6915296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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