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时间的)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5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2、缴纳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43050170613600000110-243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嘉禾县人民医院液态氧(医用)采购项目”字样)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4月13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9日17时3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3)地址: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珠泉东路
(1)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唐女士、曹女士
(5)电话:18975558068电子邮箱:604560576@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2369157 4009980000
3、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将实行体温检查登记,各投标人在进入开标区域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带好身份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若因未佩戴口罩、未带身份证或体温异常,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其责任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