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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01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1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49.66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乔羽霆项目联系电话024-86299829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牡丹江街1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明 13940061611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299829 附件:附件1最终版沈阳市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02 至 2021-03-08 撰写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唐冬雪 (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5-00056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6,600.00 最高限价(元):496,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航空实验小学坐落于皇姑区牡丹江街12号,占地面积23000多平。 2、教学楼建筑面积7280平,教室38间,专用教室13间,办公室21间,教工卫生间8个,学生卫生间2个。 3、综合楼建筑面积3540平,共分三层。一层食堂;二层多功能会议厅一个,音乐教室2个,无人机教室1个,办公室2个,库房1个;三楼体育馆。卫生间6个。 4、7人制足球场1个,200米塑胶跑道,篮球场2块,文化广场1个。 5、绿化:各种树木、花卉、草坪。 二、管理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是达到国家、沈阳市制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具体约定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综合服务保障有力;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采购人将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法,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全过程考核。 三、采购要求: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1人。 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五官端正,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2、职责范围: 负责与甲方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3、管理标准: 1)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 2)维护甲方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头发要整洁,不留奇异的发型;不得披头散发,不戴夸张的头饰。上班应化淡妆,但不得浓抹脂粉、不涂有色指甲油、不抹浓香水。 3)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甲方对物业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场馆服务 1、人员要求:场馆服务员1人。 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身体健康。要求讲标准普通话,对师生及领导热情、礼貌、周到、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2、职责范围:负责场馆的日常管理及服务。 3、管理标准:熟练掌握服务技能、清洁标准,保持场馆各部位设备洁净、物品整齐、空气清新、环境优雅,忠于职守,保证宾客安全。 (三)清理保洁工作 1、人员要求:保洁负责人1人,保洁员6人 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2、职责范围: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楼道、走廊、专用教室、卫生间、院内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扫、冬季除雪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3、管理标准: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卫生间每天随时清理,包括地面、墙面、盆台、镜面、大小便池、窗台、污水池、水笼头、棚面等;每周一次消毒,保证卫生间清洁。 3)公共通道每天用地拖至少四次清擦地面; 每天用干净的软布擦拭电器开关、踢角线;每周对各木质门进行处理、每月上蜡一次;每月对墙面进行技术处理。 4)每周计划清理与随开随清相结合,每周对玻璃进行清擦;对垃圾桶进行日去污、周保养处理; 5)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6)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7)楼宇外围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8)1-4 层玻璃每月定期擦拭一遍。 9)专用教室每周定期清扫消毒一遍。 (四)夜间秩序维护工作 1、人员要求:夜间秩序维护2人 男性,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四肢健全。 2、职责范围:负责夜间维护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安全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服务工作。 3、管理标准: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熟悉学教学楼环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综合维修工作: 1、人员要求:综合维修2人 男性,年龄60岁以下,有丰富的维修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重大疾病史。 2、职责范围: 1)负责楼内的房屋、门窗、桌椅等教学楼所有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负责房屋构筑物、房屋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上下管道、落水管、照明、楼内消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日常物料、工具等。 3、管理标准:报修处理及时率100%。 (六) 校园绿化: 1、人员要求:绿化养护1人 男性,年龄60岁以下,有丰富的维修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重大疾病史。 2、职责范围: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种树木、花卉、草坪的养护和管理。 (七)本项目需要的管理服务人员为14人,该岗位为全日制用工,其中: 包号 服务岗位 岗位人数 1 项目经理 1 场馆服务 1 保洁负责人 1 保洁员 6 绿化养护 1 夜间秩序维护 2 综合维修工 2 四、其他要求: 1、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稳定,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物业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 2、签订合同后, 全部物业服务人员在12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物业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对各服务岗位的安排。 3、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差,无法满足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履行合同期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具体人员调配按采购人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5、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沈阳市最新工资标准要求,为员工缴纳相应的保险等。如不能满足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如有缺项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五、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六、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七、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具体服务地点满足采购人要求) 校区地址:皇姑区牡丹江街12号; 八、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九、优惠政策: 1. 小型企业提供服务为本企业承担的,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 微型企业提供服务为本企业承担的,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 非小、微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果“联合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投标报价可给予扣除。其中单独与小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2 %扣除;单独与微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 2 %扣除;同时与小、微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2 %扣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文件递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牡丹江街12号 联系方式: 魏明 1394006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24-86299829 邮箱地址: hgqzc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长江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2105014244010000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羽霆 电 话: 024-862998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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