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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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701202100005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绵阳市智慧平安小区管控平台建设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0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资质证明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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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因系统问题,标书生成后内容不完整,现将MYZC招(2021)11号“绵阳市智慧平安小区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做以下补充: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 其他要求 ”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应的“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栏的“无”,更正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不做调整。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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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绵阳市公安局 |
地址: | 剑南路西段29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栋;联系电话:18009075196,0816-249808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俊休;联系电话:0816-233535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蒲俊休 |
电话: | 0816-2335356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