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RR202103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公告中下述内容进行更正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
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报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上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陆丰市城东镇霞湖村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李先生、1390267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0-614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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