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项目编号:ZCGC-HW-202103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妇婴医院宫腔镜配件(一体式宫腔检查镜)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四平市妇婴医院。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四平市妇婴医院宫腔镜配件(一体式宫腔检查镜)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四平市妇婴医院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宫腔镜配件(一体式宫腔检查镜),详见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2.4采购数量:2支
2.5采购预算:人民币26万元;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一)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五)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如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3.3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17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为2019年6月以后新成立企业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供应商及其法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6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见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1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东煤宾馆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5.4磋商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平市妇婴医院
地址:四平市
联系人:常主任
电话:13404605586
采购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东煤宾馆8楼888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30006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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