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康乐县富康食用菌种植试验示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甘肃省康乐县富康食用菌种植试验示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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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富康食用菌种植试验示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4月13日 11:4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康乐县富康食用菌种植试验示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采购单位康乐县富康循环农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区域康乐县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1: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ggzyjy.linxia.gov.cn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 09:00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电子开标厅)预算金额¥162.25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育玉项目联系电话18393406433采购单位康乐县富康循环农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附城镇新治街(县财政局三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LXZC 2021-204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华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团结北路天华苑小区三十二单元4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0-6228986附件:附件1招标公告.pdf
康乐县富康食用菌种植试验示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康乐县富康循环农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y.linxi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0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 2021-204 项目名称:康乐县富康食用菌种植试验示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2.25(万元) 最高限价:162.25(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车辆购置;第二包:麻绳及农机购置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开标前,由代理机构负责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盖章送评标委员会审查,有以上行为的代理机构须标注清楚,视为无效投标。注: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开标前,由代理机构负责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盖章送评标委员会审查,有以上行为的代理机构须标注清楚,视为无效投标。注: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开标前,由代理机构负责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盖章送评标委员会审查,有以上行为的代理机构须标注清楚,视为无效投标。注: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14至2021-04-20,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地点:http://ggzyjy.linxia.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5-07 09:00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乐县富康循环农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附城镇新治街(县财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LXZC 2021-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华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团结北路天华苑小区三十二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0930-6228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育玉 电 话:183*****433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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