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2202100000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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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资格性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14 原内容: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更正为: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P32 原内容:(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更正为: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1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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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睿;联系电话:028-8485317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志平;联系电话:028-6143062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志平 |
电话: | 028-61430621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