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39145983.21元,要约价231971600.18元。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所拟派建造师、四大员须与“住建云”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中一致)。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提供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提供本项目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须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连续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须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执行饶府发[2019]10号文件。
7、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9、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10、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4号)》及最新的疫情防控文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进饶后不聚集、不流动,并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等,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后果自负。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业绩必须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纸质页加盖公章),以便查询或业主单位实地考察,如未提供,造成不能准确及时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提供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13、奖项要求(只能提供一个奖项):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获得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授权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类项目省优工程(不含结构优良工程奖)及以上奖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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