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比选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比选已由雄县发展改革局以雄发改投字[20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雄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雄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比选;
2.项目概况:雄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比选;详见第2章比选项目需求。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负责雄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4.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查询地址为 “”(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前的任意时间节点均可。)5.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内容及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内或2021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内容及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6至2021-04-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广场C座11层1121室在购买比选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比选文件办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3 09:30,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雄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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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雄县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 1898 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 C 座 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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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800
| 邮编: |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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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会军
| 联系人: | 王天维、左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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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5561252
| 电话: | 0312-20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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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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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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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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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yongcheng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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