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崇礼北油氢合建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张家口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崇礼北油氢合建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崇礼北油氢合建站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单位为张家口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家口崇礼。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站建成后为二级加油加氢合建站。加油部分设20m3汽油双层储罐3具,20m3柴油双层储罐1具;加氢部分设计氢气加注压力35MPa,设储氢瓶组1座,水容积9m3,氢气压缩机橇2台,氢气卸气柱2台,氢气卸车位2个(长期只停靠1辆车),双枪加氢机2台,冷却机组1台,冷冻机组1台。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加油加氢站设计范围包含结构、装修、工艺、强弱电、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系统及场区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内容为场区内拆除原有地面至设计标高,渣土外运,新建油氢合建站一座,新建普通地面约2400平米、不发火地面约730平方,其他电气、给排水、工艺等配套等工程(本项目不含加油及加氢甲供设备、形包、消防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应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GC1 级证书。
3.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化工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
3.5拟任项目经理具备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业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满足一条即可)业绩的项目经理(合同不能体现名字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资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本)。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具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类承包商入围资格或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二类承包商入围资格(施工企业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因受疫情影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和线下获取招标文件两种方式)
4.1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1.1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
4.1.2已注册完成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至2021年 7月 1日下午17:00,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前上传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4.2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代表需戴口罩):
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 2021 年7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空航天大厦 |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 编:05000 | 邮 编:050000 |
联系人:韩丹 | 联系人:管超、葛硕 |
电话:0311-89666145 | 电话:电话:0311-69052035 |
传真:/ | 传真:0311-6905203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rhahq2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