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油气开发部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东河油气开发部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招标编号:ZY21-XJT11-FW145-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河油气开发部为塔里木油田公司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市境内从事油气生产。
2.2 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2021年需要对东河油气开发部部分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预计处置量约为8.1万方。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持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类别包含HW08(071-001-08);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套含油污泥废弃物处置装置,且额定年处置能力1万方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QHSE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该实施项目且满足塔里木油田安全要求的QHSE(HSE)体系。
具有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承诺遵守塔里木QHSE相关规定。
承诺投标人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环保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投标人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投标人位的任何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含本项4.中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当日: (1)投标方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4)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正在调查或处理的。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6月30日08:00至2021年07月06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时5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2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电 话: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