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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6-30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2021-06-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便民疏导点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启东,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A320681035900065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6810359000658项目名称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
标段编号A3206810359000658001002标段名称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6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7月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吾悦广场便民疏导点、团结新村闸便民疏导点、紫薇三村便民疏导点、奥邦广场便民疏导点、江海北路便民疏导点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30万元

2.1.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52233.23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1 年7 月7 日9 时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1 年7月7 日9 时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②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根据《关于对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通报》(启住建 [2021]30号)文件要求,凡是三个月内(截止时间到2021年6月30日为止)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韩祥贵

电话

13921497180



招标人: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2021年6 月25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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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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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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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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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特殊公告[0]招标公告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吾悦广场便民疏导点、团结新村闸便民疏导点、紫薇三村便民疏导点、奥邦广场便民疏导点、江海北路便民疏导点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30万元

2.1.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52233.23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便民疏导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1 年7 月7 日9 时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1 年7月7 日9 时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②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根据《关于对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通报》(启住建 [2021]30号)文件要求,凡是三个月内(截止时间到2021年6月30日为止)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韩祥贵

电话

13921497180



招标人: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2021年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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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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