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净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29600000 | / | 90.82分 | 无 | 2021年10月-2022年12月 | 产品符合国家制造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整体性能指标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 /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 | 1、福贡县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项目;
2、东川区田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3、易门县小街乡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项目;
金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 | / | 投标人可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如为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品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唯一授权,如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再接受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出现同一品牌授权多家经销商或生产厂家与授权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则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