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2021-06-25,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双鸭山_新增人员法服购买询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双鸭山,所属行业分类:法院,采购业主: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2021]00652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_新增人员法服购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3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1年06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06529;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_新增人员法服购买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63500元;
采购需求:新增人员法服采购(采购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品目清单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8日,每天0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注:逾期不予受理。未领购询价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3楼。
五、询价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进行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尖山区世纪大道72号;
电话:0469-6168125;
2.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木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5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3楼;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671603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671603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