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商务车分公司新增叉车、升降机生产设备项目(二次)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商务车分公司新增叉车、升降机生产设备项目(二次)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
发布时间:
2025-05-24
详细内容: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新增叉车、升降机生产设备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新增叉车、升降机生产设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AHCQB-202500198)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新增叉车、升降机生产设备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新增叉车、升降机生产设备项目(二次),叉车、升降机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货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燃油叉车







1



配备2.2米货叉,符合国四排放标准



2



电动叉车(货叉1.8米)







1



配备充电机带充电枪



3



电动叉车(货叉2米)







2



配备充电机带充电枪



4



电动升降机







1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交货期(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5 交货地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叉车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燃油或电动叉车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显示出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额外再提供合同附件或技术协议或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3)供应商或所投叉车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有效性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2 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止,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评审小组现场查询为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在线发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ahbc.com.cn)及手机“新点标证通”APP中完成注册,并安装“投标客户端”,通过“新点标证通”APP在“投标客户端”登录,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采购人不另行发布上述内容的书面资料。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投标客户端”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签章、加密、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文件不予接受。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启地点:“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启,供应商通过“投标客户端”解密,供应商应于开启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并等待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启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g.cn/)、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aaee.com.cn/)、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ygcg.ahbc.com.cn)上发布。

8.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电子平台注册步骤如下(以下两项均须注册完成):

(1)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

登录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ygcg.ahbc.com.cn),点击右上角“投标人注册”,按照要求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即完成电子平台的注册。具体注册操作详见“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须在PC下载安装“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链接见“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右上角“下载客户端”)。

(2)手机“新点标证通”APP注册:

完成平台注册及投标客户端安装后,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新点标证通”APP,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在APP中完成CA证书的办理(购买单位证书请注意选择“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下载及注册操作详见“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办理”。

注:“投标客户端”的服务功能

供应商完成手机“新点标证通”APP的注册,并通过扫码登录PC端“投标客户端”,其为供应商提供的在线服务有:缴纳采购文件费用、下载采购资料、制作响应文件、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网上开启、扫码解密等。

注册等具体操作手册指引详见“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ygcg.ahbc.com.cn/)右下角中的文档,请仔细阅读并按步骤操作。

注册审核人及客服人员 :章工 15705690286

审核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

9. 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

技术联系人:姚工/张工

联系电话:15156713583 /18726710876

商务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3865952073

9.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何工

电 话:18326618550

电子邮箱:1790056393@qq.com

9.3 异议受理联系人

招标人异议受理联系人:沈工、汪工

电话:0551-62296019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联系人:何工

电话:18326618550









【已报项目】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辽宁省沙河口区胜利路、成仁街、高尔基路围合地块(星海朗庭、星海悦庭)售楼处装修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浙江省[江口]奉化市江口街道陈傅村傅家桥工程交易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浦东新区总工会开展岗位能力类职工职业培训工作选择入围培训机构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石板岩高家台大桥工程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深圳市安装支架总成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北京语言大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西上碾头村道路硬化及古守营村文化活动场所、砂石路面、道路硬化工程预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安徽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劳务派遣流标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崇左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智能系统设备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始兴县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