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标的的数量及质量以委托人现场实际交付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务必联系代理机构现场看样登记,确认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如因意向竞买人未看样登记,竞拍成功后引发的一切损失及经济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若竞买人存在失察行为,或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须在本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施工资质和拆除处置方案,拆除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技术方案(含工艺流程、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配置清单(型号、数量、用途)、人员组织架构(分工、资质、安全培训)、进度计划表(分阶段节点、工期控制)、应急预案(风险源识别、处置流程)、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噪声、废弃物处置)、验收标准与后续场地处理要求等。拆除处置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委托方向竞得人出具开工令后,竞得人才可进场施工。竞得人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竞得人不得在未收到委托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进场施工。此次拍卖标的施工工期为,自进场施工之日起15日内完成拆除、清运、绿网覆盖及移交。如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工期延误的,竞得人须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 3、此次拍卖标的拆除方式为:全程机械化拆除,尽量减少人工作业;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该项目,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并对竞得人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佣金及软件服务费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人身损害赔偿均由竞得人一方全部承担。 4、竞得人拆除作业必须遵守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全员挂牌、佩戴安全帽,聘请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专业机构、行业专业人员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拆卸和清运作业,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电(气)焊工等),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加强对拆除人员的安全教育,竞得人须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并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在拆除工程开工前安排项目责任人及持证安全员,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拆除方案及安全技术交流,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由竞得人全权负责。 5、竞得人在拆除前,应保护好拆除范围内地下或地上的公共使用的管线(如高压电缆、天然气管道、电信光缆等),向相关部门了解管线的分布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区域内有管线的,竞得人应在明确位置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6、拆除现场须在钢结构周边设置红外线及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拆除作业应由上而下,按顺序运作,作业人员应彼此合作;严禁高低层同步实施拆除作业,禁止提前拆除建筑隔墙;在施工之前应先拆除或者切断在钢结构以内的电源,要对需要使用的机具、工具以及相关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装置安全有效;起吊钢结构构件时,提升或者下降都要保证平稳,避免紧急制动或者冲击,同时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安全施工。 7、标的物在拆除过程中所涉及的周边相邻关系、矛盾、纠纷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提出退款、索赔及风险承担等要求,对此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8、环保要求:为避免影响其他企业正常生产,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拆除施工必须配备雾炮车、洒水车进行降尘;工地原来有围墙的应予保留,如无围墙的须在拆除开工时及时做好封闭式高度不低于2.2米的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须安排安全人员值守;拆除机械、车辆等进出须保持轮胎清洁,做到无掉渣、无扬尘;建筑垃圾须分类清运处置(不得掩埋垃圾);禁止场内排土(不得自外围拉土向施工现场范围内排土)。 9、标的物因拆除、垃圾清运、围挡的标语制作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施工的安全性、降噪等施工方须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和罚金。 10、竞得人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竞得人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竞得人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拍卖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本次拍卖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条例》及《目录》对拍卖标的进行勘察。根据《条例》的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竞得人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12、施工逾期责任:竞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逾期交付施工场地的,视为竞得人违约,自愿放弃所缴纳的全部款项,委托人对已缴纳的款项不予退还并保留追诉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剩余拆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另竞得人每逾期1日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每日50000元的违约金,自委托人下达书面清场告知逾期达5日的,由委托人组织清场,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还施工场地。 13、超范围施工的责任:如竞得人超范围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4、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竞得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15、委托人延期交付的责任: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成交后三个月无法交付的,委托人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违约金标准向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合同关系自动解除。竞得人将该标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6、在拍卖前,请竞买人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价须知等内容,理性竞价。竞价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记入企业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