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结算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第一章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结算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BCG202602100005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方稀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为确保项目竣工结算工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现需采购一家造价咨询机构,依托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技术与经验,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及相关咨询工作,确保项目后续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工作顺利推进。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审核合同履约、工程量/价款准确性,重点审查核防渗、边坡加固等核心子项,提出《结算审核报告》;协调结算争议、提供税务咨询、归档资料。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BCG202602100005-0001
标段名称: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结算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在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60日内完成结算报告。
付款方式:(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单个工程项目《初审情况汇报及通知承包单位核对单》后,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付款; (2)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正式报告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付款。
付款形式:承兑汇票或现金或供应链金融。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 47169.8100
响应担保金(元): 无需缴纳
项目实施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钢白云鄂博铁矿东排土场东北角,距离白云鄂博矿区东北方向约5.5km。
备注:/
质量相关要求:1.咨询机构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咨询工作的合规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2.结算审核工作需做到工程量核实准确、单价套用合规、费用计取合理;《结算审核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能够作为项目结算付款的有效依据。 3.咨询机构需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咨询成果进行多级复核,确保提交的咨询报告及相关资料无重大差错、无遗漏。 4.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5.若咨询成果因咨询机构自身原因出现错误、遗漏,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的,咨询机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完善。
标段明细资料: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
数量 |
单位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结算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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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69.81 |
1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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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咨询机构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咨询工作的合规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2.结算审核工作需做到工程量核实准确、单价套用合规、费用计取合理;《结算审核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能够作为项目结算付款的有效依据。 3.咨询机构需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咨询成果进行多级复核,确保提交的咨询报告及相关资料无重大差错、无遗漏。 4.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5.若咨询成果因咨询机构自身原因出现错误、遗漏,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的,咨询机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完善。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页截图; (2)项目团队需配备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确保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合规性,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无挂靠、失效等违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须具备1项工程结算咨询相关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工程量核对与结算审核,供应商需提供该业绩对应合同的扫描件。
3.4本次采购是否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6-02-25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通过系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2-25 09:00(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0.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生产运行部
监督单位电话:15849275800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楼东副楼
联 系 人:刘斌
联系电话:15848296034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沈元博联系电话:2668945
业务部长:武志国联系电话:2668986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