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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施工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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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施工二标段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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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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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02188600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已经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4]87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2工程规模:
1.集中供热管道建设:启动电厂至热力站蒸汽管道、土建支墩、过河桁架以及电厂一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新建DN200蒸汽管道长度约4.2千米;2.热力站建设:新建热力站,单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内设分汽缸系统、减温减压装置、蒸汽参数远程监测平台、热力站二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配套设施建设;3.蒸汽设施建设:新建蒸汽热源机约20台,配套水处理系统、天然气管道等设施建设;4.其他:新建从热力站至用户企业蒸汽管网约5千米。
2.3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021886000035001001
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施工二标段
新建DN200蒸汽管道、DN150蒸汽管道、DN125蒸汽管道;新建移动热源站3座、配备减温减压装置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1720.0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付款前承包人应交付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或提交的发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顺延支付款项的时间,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执业资格;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3 建设内容:新建DN200蒸汽管道、DN150蒸汽管道、DN125蒸汽管道;新建移动热源站3座、配备减温减压装置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1.集中供热管道建设:启动电厂至热力站蒸汽管道、土建支墩、过河桁架以及电厂一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新建DN200蒸汽管道长度约4.2千米;2.热力站建设:新建热力站,单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内设分汽缸系统、减温减压装置、蒸汽参数远程监测平台、热力站二级蒸汽流量计装置等配套设施建设;3.蒸汽设施建设:新建蒸汽热源机约20台,配套水处理系统、天然气管道等设施建设;4.其他:新建从热力站至用户企业蒸汽管网约5千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72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详见《海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蒸汽管网配套建设项目主管网及配套施工技术复杂性论证意见》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和GC2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含)以上的供热管道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3月4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 年3月4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3.9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23-86889060
3.10异议渠道
投标人须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递交异议。
3.11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 次发布。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25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入围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从以下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 / 分投标人业绩: / 分其他: / 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投标报价: /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施工组织设计: 0 分投标人业绩: 2 分投标报价: 93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其他(信用评价分): 4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在方法一和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8%。□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不超过 页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不超过 页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不超过 页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页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不超过 页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不超过 页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不超过 页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不超过 页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分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不超过 页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含)以上的供热管道工程。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效期”指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业绩不予认可。(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3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3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得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分
2.3.4(5)
其他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信用评价分/100
4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秋雪湖大道58号-439室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人:
张辉、陈健
电话:
0523-86599198
电话:
0523-8693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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