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客车零星租赁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
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客车零星租赁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磋商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客车零星租赁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ZB-FW-202605010
资金企业自筹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客车零星租赁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服务类)竞争磋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磋商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及竞争磋商文件;
2、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服务期及服务地点若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不一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4、入围框架数量及服务期要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报价方式
预估金额(万元)
框架有效期
1
2026年客车零星租赁
2
总价报价
45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1分配比例: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由项目单位实时管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
3、供应商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4、信誉要求:
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4.2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竞标;
4.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5、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1:2026年客车零星租赁
(1)供应商须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本采购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4非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02月26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2月10日~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
解密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9:00~2026年02月26日上午10:00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解答路径: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 劳动路59号B座4F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6.3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物
服 务
中标金额(万元)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计算标准*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 劳动路59号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6140115
中标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无。
(5)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
十、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部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办公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联系人(如需): 薛晓慧 投诉受理电话: 0472-3657652
十一、其他要求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
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